张欣宜 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41号嘉泰国际大厦1601-1610室

电子邮箱:zhangxinyi@qizhonglaw.com

联系电话:18518088458

简介

张欣宜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与系统的专业训练。执业以来,始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刑事诉讼领域,擅长民刑交叉类案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细致的法律服务。办理的案件获得了不起诉、再审改判、发回重审、刑期大幅度降低、取保候审的良好结果。

专业领域

民商事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刑事诉讼

主要业绩

【民商事诉讼代表业绩】

      北京某五金有限公司与多家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山西某知名食品有限公司与新乡市某食品有限公司、陕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义乌市某科技公司与金华某知名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某大型建筑央企与潢川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信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案;

      某供热有限公司、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

      温某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四川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某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型国企企业合规专项;

      张某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周某某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刑事辩护代表业绩】

      徐某某涉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案,涉案金额10亿;

      肖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案,刑事申诉立案后成功启动再审并改判,罪名由组织卖淫罪变更为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期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马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一审打掉1900余万涉案金额,刑期大幅下降80%;

      申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案,被害人重伤二级,经辩护,最终一审判处缓刑;

      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刑期由有期徒刑五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林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涉案被害人8人,仅对一位被害人赔偿谅解获得不起诉结果,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首例;

      张某某涉嫌盗窃罪案,接受委托时检察院已准备提起公诉,律师多次申请精神疾病鉴定,最终获检察官同意,司法鉴定当事人行为时系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张某某涉嫌盗窃罪案,委托前当事人已签署认罪认罚,量刑建议拘役四个月,经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取保候审:罗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张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郭某某涉嫌诈骗罪案、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张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案。